| 法规时间 | 2026-09-01 | 法规号 | 2026年第22号 |
我们帮企业把最关键的变化整理出来,一文看懂。
一、核心变化:三档时间轴
1、 2026.9.1 起:原按旧规免征的土地,进入"减半征收"过渡期;同时,正列举的特定用地直接免征。
2、 2027.8.31 止:减半征收过渡期仅一年。
3、 2027.9.1 起:原免税用地转为全额征收,旧规同时废止。
二、你的用地属于哪一类?

三、新能源企业特别提示
22号公告暂未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的计税面积口径——是按光伏板投影、支架基座,还是项目总用地?"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如何征也缺细化指引。
建议:若当地尚无明确政策,申报前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提前锁定计税口径,防范风险。
温馨提示:
政策细节多、各地执行口径不一。逐宗用地如何适用、减免如何申报,建议尽早做专业测算,别等到明年全额征收才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