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等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普惠金融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二手车
广东省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第四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及时适用相关税费政策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特别是国家和省近期发布的税费支持政策措施进行综合梳理,动态更新形成《广东省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第四版)。
新型冠状病 广东 税费政策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收费公路 电子普通发票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现予以公告。
车船税减免
广东省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第三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及时适用相关税费政策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特别是国家和省近期发布的税费支持政策措施进行综合梳理,动态更新形成《广东省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第三版)。
广东 疫情 税费政策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予以公告。
新能源汽车
关于延长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期限的通知
为利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规字〔201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延长 非营利组织免税 广州
广东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及时适用相关税费政策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特别是国家和省近期发布的税费支持政策措施进行综合梳理,形成《广东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指引》。
新型冠状病 复工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境外个税